医院财务管理制度(3)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审批制度
1. 公司和医院所有收款业务,无需经领导审批,公司和医院财务部门均可入帐。
2. 公司和医院所有付款业务,必须经领导审批后,财务才能支付入帐。具体审批权限:
1) 医院院长审批权限:
A. 单张票据或单笔经营业务在(人民币)5万元以下;
B. 支付员工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夜班费用;
C. 药品、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采购款;
D. 医院上缴的各项税款;
E. 收费处定额备用金、驾驶员定额备用金、零星采购借款;
F. 其他经总经理书面授权的项目或超限额审批权限。
2)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
A. 单张票据或单笔经营业务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下;
B. 支付员工年薪报酬;
C. 公司(医院)内部员工个人(除院长审批权限e款规定)借款;
D. 其他经董事长书面授权的项目或超限额审批权限。
3)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
A. 单张票据或单笔业务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
B. 外单位或个人向公司(医院)各类借款;
C. 其他经董事会书面授权的项目或超限额审批权限。
3.审批责任
1) 审批人及经办人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字。签批人对所签票据的真实性、合法
性负责。
2) 审批人员在履行审批权限时,应遵守有关财经制度,秉公办事,对所审批事项
负责。
4.事后监督
医院财务科应配合集团公司计财部对医院各项财务核算定期监督检查,并对费用性成本和资本性成本进行定期汇审,汇总检查结果及处理建议,书面报告集团公司总经理、医院院长、计划财务部。
发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发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结合集团公司的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发票:医院根据业务需要,向财政机关申请购领的发票,主要包括医疗服务项目的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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