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注释(6)
时间:202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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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男人”(arsen 27节)的希腊原文是“雌性,女性”和“雄性,男性”的
意思。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这里的经节所描述的同性恋并不是其它动物的
特点,而只是人类的特点。同性恋是反常的,因为在同性恋中,人使用性的
目的与神所定意其目的相背(创1:28)。
“这并不一定是说每个同性恋者都是故意反叛神所命定的秩序,但在历史上
与神学上真实的东西,是人的经历中也是实在的”(Harrison, p.25)。
如爱滋病也许是人反叛神的自然结果,而不只从神而来的特殊审判。“当得
的报应”就是因神任凭人行罪恶之事人所得到的惩罚(参6:23)。(See P.
Michael Ukleja, “Homosexuality in the New Testament,” Bibliotheca Sacra 140:560 [October-December 1983]: 350-58.)
“罪是由心而来,使人的判断歪曲,其结果就是使心灵腐败”
Maurier, The Other Covenant, p. 185)。 人类的邪恶 1:28-30
第二个关键词“不义”(29节)在这里列举的各样罪行之中处于首位,这是一个
概括性的词,指的是由于人压制对神的认识而在人的关系中所产生的恶果。在希
腊原文中的用词强调了神公义的报应,因为人拒绝将神存留在他们心中,那么神
也就任凭他们活在邪僻的心思意念中(28节)。神的任凭使人行出了各种无逻辑
无理性之事。
不义就是与对的或公义的相反之事物;邪恶就是可耻凶恶之事;贪婪就是那种想获
得更多的东西的驱动力;恶毒所指的人中间道德上邪恶。至于其它恶行的特点都是
显而易见的。人在堕落中最后的一步就是推行邪恶(32节),行这些事本身就是
邪恶的,然而使别人行这些事却是更糟。
保罗在18-32节使用的过去时态,这表明他是从历史的角度看人类。但他偶而使用
现在时态也表明在那个时代他也观察到了这些邪恶之事。保罗在这里是把人类作
为一个整体来看,而不是每一个个人都远离了神而行了这些邪恶之事。
B.
1.神审判的原则2:1-16
在第一部分(1:18-32)我们看到人因为拒绝那一般的启示而受到审判,在这一部
分(2:1-3:8)在这一部分谈得更多的是,人因拒绝特殊的启示而受到审判。既然
犹太人比外邦人得到更多的启示,这里主要谈到就是他们。与前一部分一样,先
提到一般的罪,继而提出了特定的责备。(参1:18对1:23,26-32; 及2:1-16对
2:17-29)。
ALIGN="JUSTIFY">在这一部分,保罗所说话的对象是那些自认为他们与普遍性的
罪无干而属例外的人。明显的,那个时代和今天的许多人都可以说他们并不象在
第一章中所提到的人那样坏,保罗对这种反对意见在1-16节中作了一般性的回
答,在17-29节中对犹太人的反对意见作了特定的回答。
“在这里保罗仍然在说福音是唯一神施行拯救的能力,没有什么可羞耻的。
如果犹太教可以拯救人的话,那么福音就是高傲之物。所以保罗必须在这里指出犹太人的错误”(Stifler, p. 36)。 (Hen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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