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人员基本业务知识讲座(5)
时间: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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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人员基本业务知识
学知识为指导,都有一套科学的工作原则和方法。
(五)档案工作是一项文化性的工作
档案馆(档案室)的档案都汇积国家珍贵的历史文化财富,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阶梯。
四、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我国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五条从法律高度对我国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作了规定:“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二)档案工作基本原则的含义
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三层含义:
1、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是我国档案工作的组织原则。这一组织原则的内容,可概括为三个方面:第一方面,国家全部档案由各级档案机构分别集中保存。第二方面,全国档案工作,由各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统一、分级、分专业负责监督和指导。第三方面,实行党、政档案和党、政档案工作的统一管理。
2、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是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这一基本要求,可概括为二个方面:第一方面,维护档案的完整,即从数量上要保证档案的齐全;从质量上要维护档案的有机联系。第二方面,维护档案的安全,即从物质上保证档案不遭受人为和自然的损坏,尽量延长档案寿命;从政治上保证档案不丢失、不被盗、不泄密。
3、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是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体现着档案工作的服务性质,档案工作必须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才能为档案利用创造方便条件;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是档案工作系统的总目标,全部档案管理活动的最终目的,都表现在提供档案信息为各项社会实践服务这个集中点上;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是档案工作各个业务环节的出发点,支配着档案工作的全过程;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是检查档案工作效果的主要标准,档案工作做得是否有成效,最主要的是看它能否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贡献,能否创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档案工作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1、国家档案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六条规定:“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档案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和具体方针政策;组织协调全国档案事业的发展,制定发展档案事业的综合规划和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国务院直属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属于登记范围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的档案工作,中央级国家档案馆的工作,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实施监督、指导;组织、指导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组织、开展档案工作的国际交流活动。”
2、省、市、县档案局及其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档案法》第六条
第二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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