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教案(5)

发布时间:2021-06-06

逻辑学教案

▲人是由猿进化来的。(集合概念)(达尔文和女士)

人是有思维能力的。(非集合概念)

▲ 为人民服务。(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青年代表祖国的未来;每个青年都要努力学习。

第一个“青年”集合概念;第二个“青年”表达非集合概念。

▲他逛了一趟花卉市场;买了几盆菊花。

“ 花卉”表达集合概念;“菊花”表达非集合概念。

▲ 如何区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

集合概念有如下特征:(1)它与个体的关系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如《祝福》是《彷徨》的局部。(2)集合体《彷徨》的整体属性,《祝福》这个个体未必具有。(3)集合体是单个整体,不能用以指称个体或用数量词加以限制。

在教学中,学生对于集合概念感到难以理解,原因主要是:(1)没有分清客观事物中的类和分子、整体和部分、集合体和个体三种不同概念的关系;(2)没有认识集合概念区别于非集合概念的根本特征;(3)没有注意到同一词语在不同的语境中有时表达集合概念,有时表达非集合概念。

事物的类是由若干同类的分子组成的,事物的整体是由若干不同的部分组成的,事物的集合体是由若干同类的个体有机组成的统一体。集合体与类的区别在于:组成类的各个分子都必然具有类的属性,而组成集合体的个体却不具有集合体的属性。集合体与整体的区别在于:集合体是由同类的个体组成的,而整体则是由不同的部分组成的。

第一、要弄清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在内涵与外延两个方面的差别。

普通逻辑将概念分为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是以一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否为集合体作为划分根据的。集合概念是把同类若干个体事物作为一个有机统一体(称之为“群体”或“集合体”)来反映的概念,也就是说,它是以集合体为反映对象的。因此,集合概念的内涵,就是它所反映的集合体的本质属性;它的外延,就是具有该集合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的集合体。例如,作为集合概念的“学会”,其内涵就是若干同行学者按一定程序所组成的学术团体的特性,其外延就是指具有该特征的集合体(即“学会” )。而非集合概念则不以集合体为反映对象,它所反映的对象通常是构成集合体的若干个体。如“会员”这个概念。

第二、弄清集合体及其特性。

集合体是由若干同类事物构成的有机整体,它的特性不适用于构成集合体的各个个体,也即构成集合体的个体不必然具有集合体的特性。例如,“会员”就不具有“学会”的特性;因此,集合体与个体(指构成集合体的个体)的关系,不同于类与分子的关系。类虽然也是由性质相同的分子所组成,但类的特性适用于分子;同时,类也可分成若干子类,而且每个子类都具有类的特性。

第三、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的区别具有相对性。

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区别的相对性,是指在一特定论域或语境下表达集合概念的词语,在另一特定论域或语境下可表达非集合概念;反之亦然。首先,当概念的论域发生变化时,原来表达集合概念的词语现在可表达非集合概念,反过来也一样。例如,概念“神农架森林”,当它所反映的对象相对于“树”而言时,它为集合概念;但当它相对于“原始森林”而言时,则为非集合概念。其次,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的转化,还常常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下表现出来,尤其是同一语词在不同语境下既可表达集合概念也可表达非集合概念。但这仅是词语的相同,并不是概念的相同,不能因此混淆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例如,在“人是由猿进化来的”和“人应有自知之明”这两个表述中,“人”这个语词,在前者表达集合概念,在后者则表达非集合概念。因为,“由猿进化来的”这一特性只是人的集合体即“人类”才具有的,而后一表述中“应有自知之明”特性,适用于非集合体的一个一个的“人”。

第四、要注意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同普遍概念与单独概念的关系。

集合概念在不同的划分标准下,除可兼为正概念或负概念外,还可兼为普遍概念或单独概念。普遍概念与单独概念的确定是依其所反映的对象的多寡而定的。因此,集合概念就其外延来看,它所反映的集合体可以是一类也可以指某一个,由此而形成相应的普遍概念与单独概念。例如,“工人阶级”这一语词所指称的事物,相对于构成工人阶级集合体的成员即“工人”而言,它表达集合概念;但“工人阶级”所反映的集合体是一类而不是一个,所以它又是普遍概念。而“中国工人阶级”作为反映中国工人所组成的集合体的概念是集合概念,但它的外延只有一个,所以又是单独概念。

在概念的分类中,集合概念是与非集合概念相对应的,单独概念是与普遍概念相对应的,这是根据两种不同标准对概念进行的两种不同的划分。将概念分为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是以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否为集合体为根据的;将概念分为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是以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一个分子还是由许多分子组成的类为根据的。因而每一种划分的子项之间都是互相排斥的,即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之间的关系、单独概念与普遍概念之间的关系都是不相容的关系。但是,由于它们是采用不同的根据从不同的方面对概念进行的两种不同的划分,因而这种划分和那种划分所得的子项之间并不是互相排斥的,也就是说,集合概念与单独概念、普遍概念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相容的关系,而且一般表现为交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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