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教案(21)

发布时间:2021-06-06

逻辑学教案

“为什么三姨妈比四姨妈大?”

从逻辑上说,他是把“三”、“四”两个概念同“三元”、“四角”;“三个苹果”、“四个葡萄”;“三姨妈”、“四姨妈”等概念混淆了。

2、偷换概念

偷换概念是故意违反同一律的要求把不同的概念当作同一概念使用的逻辑错误。

▲ 孔乙己到了酒店,人们嘲笑他偷书挨了打。他便争辩道:“窃书不算偷,窃书 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偷”和“窃”是具有同一关系的两个概念,它们的内涵虽略有不同,而外延却是相同的,都是指那种偷窃的行为。孔乙己把不同语词“偷”和“窃”表达一个概念硬说成两个概念,是有意偷换概念,违反了同一律。

▲ 甲:你信不信,我半年不吃饭也饿不死。

乙:你又不是神仙,莫说半年,就是半个月你也活不了。

甲:我不吃饭,难道不可以吃馒头吗?

▲ 《悲惨世界》的作者、法国大作家维克多·雨果,有一次出国旅行,走到了某国边境,宪兵要检查登记,问道:“姓名?”“雨果”。“干什么的”?“写东西的”。“以什么谋生”?“笔杆子”。于是宪兵在登记簿上写道:“姓名:雨果。职业:笔杆贩子”。

在同一语言交流场合,雨果说的“以笔杆子谋生”是指“当作家”,而宪兵却理解成“贩卖笔杆子”,违反了同一律。

3、转移论题

转移论题(也叫离题、跑题、走题)是指无意识地违反了同一律的要求,使议论离开了论题。

如:你说我不行,你来试试看!

4、偷换论题

偷换论题是故意违反同一律要求用某一论题来暗中代替所要讨论的论题。

▲ 顾客:你们这儿是怎么搞的?啤酒里有苍蝇!

服务员:啊!不要紧,我们这儿苍蝇不喝酒。

▲ 有个小朋友到邮局寄信,柜台里的阿姨告诉他:“这封信超过了重量,要加贴八分邮票才能寄。”小朋友说:“什么?你已经嫌它太重,加贴邮票不是更重吗?”

这个小朋友由于缺乏常识,把邮局阿姨的话“这封信超重”理解成“这封信太重”,无意中偷换了概念,从而也转移了论题,违反了同一律。

三、同一律的作用

1、是正确认识事物的必要条件。

2、有助于人们正确地交流思想。

3、对反驳谬误和揭露诡辩具有重要作用。

四、正确理解同一律

同一律是人们在思维论证过程中使概念和判断保持确定性的规律。同一律不是世界观,不是方法论。和形而上学相反,同一律不仅不断定事物永远不变,而且也不断定概念永远不变。

第三节 矛盾律

一、内容和要求

内容: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否定的思想不能同真,必有一假。公式:“A不是非A”

1、概念方面的要求

同一思维过程中(即就同一对象、同一时间、同一关系而言)不能同时用两个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对的概念“A”和“非A”指称同一对象。

2、判断方面的要求

不能同时肯定两个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对的判断都是真的,必须确认其中有一个是假的。具有下列形式的判断不能同真: “这个S是P”与 “这个S不是P”

“所有S都是P ”与“有的S不是P”

“所有S都不是P”与“有的S是P”

下面的判断也不能同真:

(1)“这张纸是白色的”与(2)“这张纸是黑色的”

这是两个具有反对关系的判断,具有反对关系的判断蕴涵着逻辑矛盾。由于(2)蕴涵着“这张纸不是白色的”,这样它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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