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板谈工资,谁来谈?怎么谈?(14)

发布时间:2021-06-06

谈工资,怎么谈?谁来谈?

由于劳资双方对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多,协商能力差,一旦出现工资争议,他们拿不准、定不了,往往不欢而散,工人跳槽,老板一筹莫展,不仅无法保障职工权益,也影响了企业发展。

服装加工行业带有鲜明的行业性特点,能不能让全行业的老板和工人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进行工资协商?结束调研后,营口市总工会就开始琢磨这件事。

两年多来,从寻找并培育合法的协商主体,到赋予工会更多的协商资源和手段;从科学核定行业工资标准和劳动定额,到增强协商法律强制力,营口市在虎庄试点了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并在全市推开。他们的做法,给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摸索出一条路径。

确定协商主体

如果是单个企业的工资协商,协商主体很好确定。一方是代表工人的工会,另一方是企业行政。但如果是行业性协商,在我国行业工会、行业协会组织均不健全的现状下,保证协商主体的合法性就成了一个首要难题。

孙清河对《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说,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协商前的调查研究占全部工作量的2/3以上,这些工作都是由各级工会组织牵头来做。以虎庄镇为例,全镇在镇和6个服装加工企业集中的行政村,建立起两级行业工会组织,覆盖全部服装加工企业,由镇工会主席兼任镇服装行业工会主席,由村支书兼任村行业工会主席。

在协商前的调查研究阶段,两级工会组织在调查走访企业、职工,召开座谈会,进行工资标准和定额的测算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同时,村一级的工会在乡镇一级工资集体协商后,负责具体到村里每家企业的落实工作,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工会代表工人,谁来代表众多分散的中小企业参与协商?

据辽宁省总工会法律部有关人士介绍,目前,我国的行业协会还不健全,各级企业联合会和工商联组织很难代表那些数量庞大且分散的中小企业和商业网点。在进行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时,有时只能由工会与分散的企业一对一开展,即使有时与一些企业推选出来的代表统一进行谈判,达成协议后也还需要工会逐户企业进行落实,大大增加了工作量和工作难度。

营口市在推进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有意识地在个别行业探索推动成立行业协会。据营口市总工会副主席栾秀琴介绍,营口市推动成立的行业协会的负责人,都是同行业中比较有影响的企业负责人,行业协会在搜集企业信息、企业经营者想法,参与协商、发挥带头作用等方面,都给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带来了便利。

辽宁省总工会法律部有关人士建议,如果要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国家应在推动成立行业协会方面加以统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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