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临近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管理办法(14)
时间:2026-01-20
时间:2026-01-20
关于起草《广州市临近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广州市临近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我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正式项目,由市食药监局负责起草。经征求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区政府意见,形成了《广州市临近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超过保质期食品由于已超过安全保质期限,可能产生大量有害物质或者致病菌超标,一旦食用容易引起急性食物中毒、急性传染病,甚至致癌。近年来,我市超过保质期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社会影响相当恶劣。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完成修订,其中明令禁止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然而对于何种食品属于超过保质期食品、如何处臵超过保质期食品却未提及。由此可见,目前在对临近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的处臵和监管方面,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因此,我市亟需通过立法对临近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的经营和处臵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其中,增加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管理,是实现监管前移,从而有效减少和预防超过保质期食品流入市场。
上一篇:小处入手增强四力做好新闻
下一篇:面试资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