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xx银行融资租赁保理业务实施细则(16)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2. 回款专户用于明保理业务通知承租人付租、收取应收租金和扣收保理融资本息。进入回款专户的应收租金回款,应首先用于归还我行到期保理融资本息,剩余部分方可划转至结算账户;
3. 保证金账户用于业务合同约定需要缴存保证金的情况,租赁公司或承租人应按约定日期和金额存入足额保证金;
4. 提供回购或担保的业务,可不要求承租人直接将租金支付到租赁公司在我行开立的账户,但应要求租赁公司收妥租金后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在我行开立的回款专户。
第二十八条 办理应收租金受让手续和通知买方手续
应收租金受让手续和通知买方手续参照我行现行的《国内保理业务管理办法》及《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执行。(《应收租金转让通知书》的格式见附件4)。 在我行受让应收租金前,有第三方提供担保的,租赁公司、承租人和我行应将应收租金转让事宜联合书面通知担保人。
第二十九条 融资发放 融资租赁保理业务的放款审查流程按我行现行国内保理业务的放款制度执行。放款时租赁物购买尚未完成的,经办客户经理应全程监控,确保融资款项支付给指定的供货方。
上一篇:关于秘书礼仪的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