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xx银行融资租赁保理业务实施细则(11)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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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理融资总还款期数;
=保理融资第期应还本金;
=保理融资第期应还利息。
3. 承租人的付租方式为不等额付租时,可参照以上计算原则,以承租人每期支付的租赁本金为基准,测算合理的保理融资限额,并做出合理的分期还款安排。
第五章 评级及风险管理
第十九条 根据我行是否保留对租赁公司的追索权,融资租赁保理业务适用不同主体的评级结果。
1. 有追索权融资租赁保理业务的评级适用租赁公司的主体评级,并可根据承租人的主体评级进行资产风险分类调整,调整方式参照保证担保方式执行;
2. 无追索权融资租赁保理业务的评级适用承租人的主体评级;
3. 如提供我行认可的回购或担保的,可根据回购方或担保方的评级进行资产风险分类调整;
4. 融资租赁保理业务的资产风险分类调整标准和方法按照《深圳XX银行法人客户风险评级管理办法(1.0版,2009年)》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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