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案例分析、内部稽核制度(8)
时间:2026-01-17
时间:2026-01-17
的管理要求,但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罚款是一定需要的!这个我可以肯定,目前企业的自我改变意识确实还没有发展到主动承担责任的阶段,需要一定的促动力。
今天处理了一个客户,从我接受做供应商开发管理来的6个月里,这家供应商总共出现6个批次的质量问题,给我们公司带来的损失就不说了,给质量管理的难度加大是我们最头痛的事情。
今天早上一个工程师又递给我这家供应商的不合格处置单,我无名之火油然而生,找到领导,坚决要求处理这样的供应商,因为在前3批次中,对方承诺并提交了质量问题分析及整改报告,并且态度非常的诚恳,本着互利的原则,我们将罚款取消,但保留处理意见,这样如果在他们再次发生质量问题时可以加倍处罚。结果现在还是依旧如此,这回可不能饶恕了!提出以下的措施:
1、责令其停止供货,我司采购职能从即日起不得再向华美公司下达订购单,已下达的订购单,未入仓的产品,一律由其自行处理;
2、我司内部对其已入库产品进行专项检查,对不合格批或产品做退货处理,生产需要使用时,要加强检验,发现不合格时及时汇报并针对问题进行分析;
3、其针对近期的质量问题,提出质量分析报告和整改措施;
4、质量管理部根据供应商管理条例将其从合格供应商目录中删除;
5、我司根据其书面分析报告和整改措施,制定现场审核计划,对其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再次供货;
在通知发出不到半个小时内,他们的业务员就找上门来,千般恳请我们不要停止采购,否则他们工厂面临很大的危机(我自己想想,我不停你们,我们同样面临很大的危机),而同时他妈了的老总也得知此事,立刻给电话过来,要求我们不要将停止采购的条款纳入,他马上过来和我面谈。我知道动了真格的,他们也就紧张了。其实作为我们的合作伙伴,我们并不想让对方受到损失,然而他们三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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