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手册(2)

发布时间:2021-06-06

本文档对施工项目部主要岗位设置、岗位职责、人员配备标准,对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物资、财务等管理综合相关经验进行了总结,供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借鉴并提出宝贵意见。

别墅{高层建筑10000(含)平方米以上,50000平方米以下}、1000(含)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工业建筑,项目技术负责人由项目经理自行决定是否聘用;可不配置专职质检员,同区域内项目安全员可以跨设。

4、建筑面积40000(含)平方米以上100000平方米以下多层、小高层、别墅{高层建筑80000(含)平方米以上120000平方米以下}或造价3000(含)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工业建筑,可增设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实验室)各1名。

6、建筑面积100000(含)平方米以上多层、小高层、别墅{高层建筑120000(含)平方米以上}每增加20000平方米或造价5000万元以上每增加2000万元的工业建筑,可增设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实验室)各1名。

7、建筑面积超过120000万平方米的工程项目,30层以上单体工程超过三栋的、5000万元以上工业建筑工程等可增设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各1名。

8、企业集团内部成员企业的开发项目,项目部可不设置预算员。

9、各专业分包班组在施工过程中,对各工序施工作业人员在项目部备案,由项目后勤收集齐人员身份证等复印件并登记,调整或更换人员时经施工员、安全员确认办理。

10、项目部测量员、电工、设备管理员、门卫、仓库保管、收料员等其它岗位人员由项目经理自行任用,在任用三日内书面向公司办公室备案。

二、人员任用办法

1、 项目经理由区域公司指定或经内部招投标确定;项目会计、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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