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手册(14)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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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对施工项目部主要岗位设置、岗位职责、人员配备标准,对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物资、财务等管理综合相关经验进行了总结,供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借鉴并提出宝贵意见。
4、单位工程施工图核对工作已经完成;
5、机械、设备、材料和劳动力准备能满足开工需要;
6、工点放样已完成,并已经监理技术负责人确认。
7、“三通一平”已完成;
8、先期进行的试验工作已完成。
三、重要的临时工程开工申请必须由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开工。其开工报告手续按一般工程开工报告程序办理。
四、凡新建、停建后复工的工程,应在正式开(复)工之前,按一般工程开工报告程序办理开(复)工报告审批手续。
第六节 施工技术交底
一、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请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等单位向施工人员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并索要书面的技术交底资料。
二、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图纸审查,组织施工技术人员对施工图进行全面学习、熟悉、审核并做好图纸会审记录。
三、技术交底应包括设计交底、施工技术交底和关键工序(部位)交底等内容。各种交底内容须书面记录。技术交底的交接双方必须签字确认。
四、施工技术交底内容包括:施工方法、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施工中需注意的问题、可能出现的意外的对应措施及应急预案。并经第二人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交付。交底资料应妥善保存备查。
五、项目部技术交底实行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制,技术交底一般分为“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