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就医活动的检察监督难点与解决建议大全(4)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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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比资质低的医院作出的诊断结论更加准确、客观、可靠,因此可通过医疗技术力量较强、资质更高的主体医院的细致检查,可鉴别诊断结论的客观准确性;其次,审查疾病证明材料的程序合法性。包括审查委托主体是否合格、提供疾病证明医院是否具备主体医院资格、主体医院是否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责权来诊断、所载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通过以上的审查,可以排除违反程序的疾病证明材料;最后,综合案情和其他调查材料来审查与认定。通过对证明材料的客观真实性和程序合法性等方面的审查,并综合其他材料,可以认定其中符合规定的疾病证明材料。
(三)、保证人资格的审查。诸多案例表明罪犯保外就医期间脱管失控后,其亲属的保证责任难以落实,致使办理保
对保证人的处罚机制,所以保证人资格的审查意义重大。《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七条对符合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罪犯,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应当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并与罪犯家属联系,办理取保手续。取保人应当具备管束和教育保外就医罪犯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经济条件。取保人资格由公安机关负责审查。取保人和被保人应当在《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上签名或者盖章。目前的实际状况是,取保人只要将被保人领回,就算完成了取保任务。建议在在司法实践中,取保人资格检察中,保证人除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考虑以下条件:保证人的职业、身份、品质、信用及保证能力;本人是否自愿以及是否与被取保人具有重要的依赖关系,如亲朋好友等。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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