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销售内部控制系统(6)
发布时间:2021-06-11
发布时间:2021-06-11
某水泥集团产品销售内部控制系统
第七条 对于销售合同的签订,必须按下列评审流程进行评审:
1、集团公司成立水泥(熟料)销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评审小组。评审
小组成员由销售分管领导、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公司
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人、财务核算负责人、销售部管理处负责人、销售部业
务处负责人、业务经办人员等人员组成。
2、合同评审范围包括:不限于重大销售合同范围,由销售总监负责认定合同
评审的需要与否,但涉及非常规产品生产要求、非常规财务处理、授予特
定区域或项目的经销代理、合同转包等业务的销售合同必须组织评审。
3、合同评审主要内容:
(1)销售客户和承运人资质、信誉、经验;
(2)销售渠道或终端是否冲突,授权范围是否合理;
(3)销售产品技术、生产、发运能力;
(4)销售产品客户验收方式、质量纠纷处理方式;
(5)销售产品价格、数量、交货方式、付款结算方式;
(6)代理运输条件和价格;
(7)承运人履约能力、管理协调能力、响应能力;
(8)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包括保证金处置方式);
(9)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10)其它特殊要求(包括支付佣金、委托收(付)款、发票开具等)。
4、合同评审方式:
(1)产品销售部门对接收的草签合同进行初审,若合同的各项要求不明
确或未形成文件,则应要求销售业务经办人员进一步了解客户需求,
直至合同的各项目要求明确并形成文件为止;
(2)草签合同由业务经办人员和销售部门主管人员进行初审,认为合同
的各项要求可接受,填报《合同评审表》(详见附件二十一),连同
草签合同一并交由销售总监审定是否需要组织评审,销售总监根据
合同评审范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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