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销售内部控制系统(16)

发布时间:2021-06-11

某水泥集团产品销售内部控制系统

第十条 由销售部门负责产品发运数量和单价的对账确认工作。对于所有客户每月必须

凭经审核无误后之系统发货清单交付客户进行签字确认,并将该客户确认函交

付销售部管理处归档保管。

第十一条 发生退货(款)须将所有《发货卡》数量作相应冲减。

第八章 自用水泥和水泥样品

第一条 自用水泥是指公司在进行工程建设等过程中采用了公司自产的水泥。水泥样品

是指公司需要领取部分水泥用于测试或提供给其他单位作为样品等。

第二条 当发生需要水泥样品时,由需要的部门填写《书面申请单》向集团销售部申请。

当发生需要自用水泥时,由需要的部门填写《书面申请单》向公司生产总经理

申请。

第三条 水泥样品的《书面申请单》由销售总监进行审核签字,自用水泥的《书面申请

单》由公司生产总经理进行审核签字。经办人员将批准后的《书面申请单》传

真给铜川公司或泾阳公司开票室,开票室根据该《书面申请单》录入云天系统

(注意:应在系统选项中,选择样品或本厂基建),并通知发货部门发货。

第四条 开票室每月将上述《书面申请单》复印一份给铜川公司或泾阳公司财务科。

第五条 铜川公司或泾阳公司财务科应根据《书面申请单》对云天系统中的样品和自用

水泥进行复核,若无误,进行产品成本的结转,以及按视同销售的税法规定进

行纳税申报。

第九章 销售发票的开具

第一条 对于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客户,必须要求客户提供以下资料,并经客户

确认(签名或盖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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