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办发[2004]16号(8)

发布时间:2021-06-11

业发展与自然环境改善协调同步。采用现代管理方法和技术成果,改进服务手段,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

(四)业务工作领先,行业形象良好。行业工作取得省委、省政府肯定和社会公认的突出成绩,经济、业务工作主要指标达到全国同行业先进水平。行业领导机关是省文明单位,行业(系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二级、下属单位有20%以上获得过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60%以上获得过市州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整个行业的行风和诚信建设在社会上了良好声誉。

第九条 湖南省文明单位评选条件:

(一)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单位党组织能够认真学习、贯彻、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旧程,计划周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领导班子以身作则,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单位内部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全体员工普遍参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文明科室、文明车间、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职工以及各种形式的军民共建、警民共建活动,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努力为当地文明创建工作作出贡献。

(二)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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