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论》一次作业(14)

时间:2025-03-10

11、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概念、构成要件、认定。概念: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进行,以及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构成要件:客体是国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所有人和合法用户的合法权益。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故意。认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必须造成了严重后果才能以本罪论处。如果行为人虽然实施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但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则行为人的行为不应以犯罪论处。

12、聚众斗殴罪的概念、构成要件、认定。概念:是指聚集多人进行斗殴的行为。构成要件: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聚众斗殴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故意,至于行为人的犯罪目的与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成立。认定:罪与非罪的界限。要把本罪与一般打群架的行为严格区别开来。对于既没有使用器械,又没有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一般打群架的行为,不认为是犯罪。

13、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概念、构成要件、认定。概念:是指组织、领导或者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构成要件: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社会生活秩序,同时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客观方面是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认定:本罪是一个选择性罪名,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之一,便成立本罪。如果行为人在不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情况下或者被欺骗的情况下加入其中的,不构成犯罪。

14、伪证罪的概念、构成要件、认定。概念: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构成要件: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伪证行为。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有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才能成为本罪主体。主观方面为故意,且行为人具有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意图。认定:与诬告陷害罪的区别。(1)侵犯的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而诬告陷害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2)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限于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而诬告陷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3)犯罪发生的时间不同。本罪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而诬告陷害罪则发生在刑事诉讼活动开始之前。(4)犯罪意图有所不同。本罪行为人的犯罪意图既可能是陷害无罪的人,也可能是包庇有罪的人;而诬告陷害罪的行为人的犯罪意图只能是陷害他人。

15、窝藏、包庇罪的概念、构成要件、认定。概念: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构成要件: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窝藏或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故意。认定:包庇罪与伪证罪的区别。(1)主体不同。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限于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而包庇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实施犯罪的时间不同。伪证罪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而包庇罪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开始之前、之中和之后。(3)行为人故意的内容不同。伪证罪行为人犯罪故意的内容,既可以是隐匿罪证从而使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的意图,也可以是为了陷害他人使无罪者受到刑事追究的意图;而包庇罪的故意内容只是意图使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窝藏、包庇罪中的共犯。如果行为人实施窝藏、包庇行为之前与犯罪分子有通谋的,不应以本罪论处,而应按照共同犯罪论处。

16、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概念、构成要件、认定。概念: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

《刑法分论》一次作业(14).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精彩图片

热门精选

大家正在看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限时特价:7 元/份 原价:20元

支付方式:

开通VIP包月会员 特价:29元/月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fanwen365 QQ:3701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