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集体协商实施方案(20)
时间: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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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见附件6)。
(二)审查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工资集体协商双方代表资
格、协商内容及合同签订程序等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对协
商原始记录予以审查。如遇到较大分歧或其他重大问题,由相
关负责人主持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提出审查意见。
(三)作出审查意见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制作《工资集
体合同审查意见书》(审查意见书参考文本见附件7),送达报
送的企业。
5.4 审查未通过情况处理
企业工资集体合同未通过审查的,协商双方应就《工资集
体合同审查意见书》提出异议的事项,在30日内重新集体协
商后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并报送审查。
如工资集体协商一方或者双方不同意《工资集体合同审查
意见书》提出的异议,可以书面要求重新审查。
5.5 审查管理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审查工作责任制度,规
范审查工作档案管理,建立和完善工资集体合同管理台帐,掌
握应签和已签工资集体合同的底数,实行动态管理。
工资集体合同审查免费。
5.6 生效和公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收到工资集体合同之日起15日
内完成审查。工资集体合同自审查通过之日起生效。如在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