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集体协商实施方案(15)
时间: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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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工资集体合同草案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没有获得通过,
由双方协商代表重新进行协商修改,并在30日内再次提交职
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章 工资集体协商内容
4.1 协商内容
工资集体协商的各项内容应尽可能详细、具体,以便规范
双方行为及监督检查。协商双方要在严格执行国家和湖北省企
业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政策前提下,就以下内容进行协商:
(一)劳动报酬、劳动定额及工时工价标准;
(二)保险福利待遇;
(三)工资集体合同的起止时间;
(四)变更、解除工资集体合同的程序;
(五)工资集体合同的终止条件;
(六)工资集体合同的违约责任;
(七)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有关事项。
4.2 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协商的主要内容:
(一)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和工资标准;
(二)劳动定额及工时工价标准;
(三)工资总额、职工年均工资及调整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