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集体协商实施方案(14)
时间:2025-07-11
时间:2025-07-11
工资集体合同文本用中文书写。同时用中外文书写,内容
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5 协商的中止
工资集体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或出现事先未预料的情况
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暂时中止协商。中止期限及下次协
商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协商中止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0日。双方从第一次协商到
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0日。
在双方协商不成时,当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应及时介入和
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
3.6 审议通过
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工资集体合同草案应提交职工(代表)
大会讨论,由职工方首席协商代表就工资集体合同草案的产生
过程及主要内容进行说明,广泛征求职工(代表)意见,并根
据职工(代表)的意见进行协商、修改。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
以上职工(代表)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同
意方获通过。通过后作出书面决议,并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
章。
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合同草案须经区域、行业职工(代表)
大会讨论通过。未建立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应当
提交区域、行业内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经全体职工
(代表)过半数同意后方获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