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登记业务工作手册(3)
时间:202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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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手续必看材料
第一部分 相关法律、法规(略)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第168号令)
4、《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建住房[2008]84号)
第二部分 房屋所有权登记业务
第一章 业务流程、各岗位职责和对外承诺时限
一、房屋所有权登记程序流程图
1、一般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注:①初始登记、注销登记在受理环节,工作人员应实地查看。
②2008年12月1日前(登记簿系统正式启动日)已经进行登记但还未建立登记簿的房屋,在办理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等业务时,应当同时建立房屋登记簿;在办理抵押登记、地役权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限制、遗失补证、换证等业务时,应先行补建该房屋的登记簿,而后再办理相应的登记。
2、依法只进行登记不发放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登记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归档
3、2008年12月1日前已登记房屋的登记簿补建流程
受理人员从郑州市房地产信息综合管理系统(简称信息系统)提取系统信息,预建立房屋登记簿——审核人员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建立登记簿
本手册如无特殊规定,所称登记簿应为电子登记簿。
4、查封限制由受理人员直接在登记簿上予以记载。
二、各岗位工作人员职责
(一)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受理人员职责
1、指导申请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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