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及其解释:来自中国的跨省调查分析(3)
时间: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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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人类学家则认为,信任或者社会资本是一种历史遗产,它来自长期的文化积淀(Dore,1987)。例如宗教对信任度会有影响,人们出于对来世惩罚的恐惧会在现在守信。如果这个观点成立,那么这种文化导致的信任度差异将因为文化的差异而长期存在并且难以改变。然而这种观点很难解释,为何同一种文化但不同时期的人们的信任度差异很大。所以现在,社会学家普遍认为,人们之间普遍的信任或社会资本来自志愿性社团内部个体之间的互动,是这些社团推动了人们之间的合作并促使信任的形成(Putnam,1993,1995; 福山,1998; Colman,1988,1995)。一些基于对不同社会和文化背景下信任的普及程度或者称社会资本(Social capital)的实证研究,也支持了这个观点。除此之外,社会学家也认为人格因素、人际关系等对信任的形成也有影响(怀特利,1999)。
经济学家则认为,信任也许跟文化有关,但更重要的是,信任往往也是人们理性选择的结果。在重复博弈模型中,经济学家得出人们追求长期利益会导致信任的结论(Kreps,1986;Fudenberg & Tirole,1992;张维迎,2002)。进一步而言,既然重复博弈可以产生信任,那么影响重复博弈的可能性的因素和影响重复博弈中人们的策略选择的因素也就是影响信任形成的因素。影响重复博弈中人们选择的因素主要可以归纳为三个:一个是支付函数的确定,这一般跟游戏规则例如法律和制度有关;第二是当事人的偏好,例如人们对将来的重视程度、耐心等;第三,也是更重要的是信息结构,也即双方所知道的有关对方的行动的信息。在经济学的理论文献中,这三个因素对重复博弈结果的影响已经有比较充分的讨论;在有关信任的实证研究中,人们已经注意到减少信息不对称对于信任建立的作用,例如Fishman & Khanna(1999)利用世界价值观调查的资料证明了一个社会中双向交流的信息量对于信任程度具有显著的正的作用,尽管也有相反的证据表明,信息流和信任在有时候可能为负的相关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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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更为基本的是,如果一个社会中,人们连重复博弈的机会都没有,那么影响博弈中人们选择的因素的作用就无从谈起。所以对于信任的形成,影响社会成员之间重复博弈的可能性的因素可能更为根本,这些因素包括产权、社会的中介组织、交易设施等。一些研究证实,发达的社团组织(如宗教团体,商会),以及大量的中介组织有助于信任的建立。这是因为,一方面,个人的生命有限,而且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的成本较低,而组织在某种程度上延续了个人的生命,从而使一次性博弈变成重复博弈;另一方面,正如韦伯及其后来者所指出,参加社团组织等于获得一个“社会印章”(a social seal of approval),使得“团体惩罚”(类似一种“连坐制”)更为可能。当然,也有研究指出,寻租性的社团活动对信任可能也有损害(Stephen和Keefer, 1997)。在本文里,由于中国的情况比较特殊,我们将特别强调交易设施对信任形成的影响,因为一个地区的交易设施的便利程度会直接影响交易的广度以及重复的可能性。当然,在中国,民间的中介组织向来不发达而且自由结社在目前还受限制,目前还无法就中国的中介组织和信任的关系做分析,而且跨省的数据中也很难直接体现产权对信任的影响,但是我们还是试图用其它变量作为替代来分析它们对各个省份的信任度的影响。
三、资料和说明
本文利用的数据是作者委托“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2000年对全国的问卷调查。该调查向15000多家企业发出问卷,回收有效问卷5000多份。调查涉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调查的对象主要是一些企业和企业领导人,其中至少60%的对象是现任总经理,5
广义地说,影响重复博弈中人们选择的三个因素都跟信息有关,偏好以及支付以及游戏规则都可以作为一种信息为博弈中某方所知。例如,通过监督获得的信息有助于信任的形成(监督技术的进步从而也有助于信任的形成);通过对别的参与者的行为和偏好的了解也将有助于信任的建立,事前的廉价磋商往往是形成合作的重要途径,至少它降低了事前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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