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个人住房借款担保合同(适用于深圳地区)(15)
时间:2025-07-10
时间:2025-07-10
不限于各种证明材料、扶(抚)养人情况说明、所有房屋清单等;
4、甲方申请借款时隐瞒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存在严重疾病、负有重大债务、涉
及调解、仲裁、诉讼、索赔、强制执行及其他严重影响其还款能力的情形,或者
甲方隐瞒抵押房地产存在租赁关系、被列入拆迁范围等严重影响乙方行使抵押权
的情形;
5、除受让人代为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外,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擅自
将抵押房地产转让、赠与或作其他处分的;
6、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擅自撤销、变更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保险;
7、甲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而无人代其履行债务的;
8、甲方发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之资信状况恶化、疾病、事故、死亡等或
丙方发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合并、重组、解散、破产等影响其民事行为能
力或责任能力之情况;
9、甲方或丙方涉入民事诉讼,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或甲方、丙方
触犯刑法,可能被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及由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宣布对其
财产没收或对其处分权的限制,或存在该种情况发生可能的威胁;
10、甲方、丁方或抵押物共有人与丙方或房屋出让人发生退房之情况的;
11、甲方贷款购买预售商品房,因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申请本合同所列房
地产所有权登记,造成乙方权益损失的;
12、甲方拒绝乙方对其使用借款情况和收入状况、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检查
监督,拒绝提供有关资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13、甲方、丁方或抵押物共有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影响乙方债权的。
第九章 抵押权行使
第四十条 抵押权行使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清偿债务顺序为:
1、支付有关税费和实现债权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财产保全、
司法执行、评估、拍卖、律师费用等);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全部欠息(包括罚息);
3、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全部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