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新)

时间:2025-07-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小额贷款公司及其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小额贷款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金融办”)批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地方性新型金融企业。

本办法所称监管机构是指自治区金融办及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本辖区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机构。

第三条 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法人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对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新).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精彩图片

热门精选

大家正在看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限时特价:7 元/份 原价:20元

支付方式:

开通VIP包月会员 特价:29元/月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fanwen365 QQ:3701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