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财务会计}出口货物免抵退会计核算(9)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借:应收帐款3,510,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内销3,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0
5、本月发生出口销售收入(一般贸易出口)离岸价格计150万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外汇帐款1,500,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出口销售1,500,000
5、上期留抵税额为95000元。月末,经预审查询,当月150万元出口销售收入全部有电子信息。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作如下计算和会计分录:
当月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7%-15%)=30,000元
借:产品销售成本3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0,000
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作如下计算:
510000-(680000-30000)-(95000-95000)=-140,000元,期末留抵税额为140,000元6、本月收齐2—4月份部分出口货物的单证,到岸价格110万元,实际支付海运费和保险费8万元,到退税机关进行申报,作如下计算:
当月免抵退税额=(-80000)×15%=153,000元
当月期末留抵税额140,000<当月免抵退税额153,000
当月应退税额=当月期末留抵税额=140,000元
当月应免抵税额=当月免抵退税额-当月应退税额=153000-140000=13,000元
七月份发生下列业务:
1、本月收到退税机关审批的上月《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确认上月应退税额140000元,免抵税额为13000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上一篇:物流夜大毕业论文开题参考(专科)
下一篇:平面点集三角剖分算法的改进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