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财务会计}出口货物免抵退会计核算(16)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40,000
以上会计分录涉及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用“丁”字式栏反映如下: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借方贷方
六月份:本月进项税额260,000本月销项税额65,000
进项税额转出96,000
七月份:本月进项税额91,000进项税额转出64,000
八月份:审批上月应免抵税额40,000审批上月免抵退税额40,000
累计391,000累计265,000
第四节“免、抵、退”税特殊情况的会计处理
一、申报数据的调整
对前期申报错误的,当期可进行调整(或年终清算时调整),调整方法分为差额调整或全额调整。
(1)差额调整法
对前期少报出口额或低报征、退税率的,可在当期补报差额部分;前期多报出口额或高报征、退税率的,当期可以红字(或负数)差额数据冲减。
(2)全额调整法
首先用红字(或负数)将前期错误数据全额冲减,再重新按照实际数据全额申报。
对于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扣除的运费、保险费和佣金,与原申报时预估入帐值有差额的,或者本年度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也可按上述两种方法分别在下期或在年终清算时一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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