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行政执法文本》(试行)(城乡规划)(6)
时间:202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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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手续。迁移、拆除城市黄线内城市基础设施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8)国家、省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9)经批准的各类法定规划。
2、工作规范和程序
(1)申报材料
①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请书;
②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
③现势地形图;
④其它必要文件资料;
⑤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
(2)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十个工作日。做出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颁发、送达相应证件(以上时间扣除听证时间)。
(3)工作流程和岗位要求
①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书、有关材料及相关部门意见等申报材料,具体工作人员出具接收材料凭证。材料符合要求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
②现场调研
具体工作人员查勘初选地点现场,核查用地及四邻现状(含管线)。 ③职能处室初审
全面审查多项规划要求,复核建设单位送审文件、图纸。查核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