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行政执法文本》(试行)(城乡规划)(16)
时间:202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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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其他必要文件材料。
(2)办理期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十个工作日。作出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颁发、送达相应证件(以上时限中扣除听证时间)。
(3)工作流程及岗位要求
①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书、有关材料及相关部门意见等申报材料,具体工作人员出具接收材料凭证。材料符合要求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
②现场调研
职能处室人员负责现场调研,调研重点:
a.地形图是否现实。
b.项目所处的区位及周边现状环境,考虑规划建设对周边建筑、用地性质、环境等将产生的影响等。
c.建设有地的情况:场地标高、现状。
d.现状拆迁情况。
根据调研情况,经处室负责人批准后,具体工作人员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
③建筑施工图规划审查(同时征询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具体工作人员对照审批通过的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建筑施工图,审查退让用地边界、道路红线、日照间距和建筑间距、建筑面积、公建配套设施、停车位、绿化率等是否符合规划要求,提出初审意见。
④职能处室会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