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行政执法文本》(试行)(城乡规划)(11)
时间:202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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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国家、省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10)经批准的各类法定规划。
2、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和程序
(1)申报材料
①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书;
②现势地形图;
③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核对原件)或国有土地划拨文件;
⑤经审定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⑥其他必要文件资料等。
(2)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十个工作日。作出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颁发、送达相应证件。
(3)工作流程和岗位要求
①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书、有关材料及相关部门意见等申报材料,具体工作人员出具接收材料凭证。材料符合要求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
②现场调研
具体工作人员现场踏勘,确定建设用地位臵和界限,经处室负责人批准后,提出规划设计条件。
③职能处室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