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人民公社六十条(18)

时间:2026-01-21

本草案对处理农村工作有很大帮助,特别是在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工作

制。有的责任到组,有的责任到人。

对于劳动积极,管理负责,成绩显著,或者超额完成任务的小组和个人,要给以适当的奖励。对于那些劳动不积极,管理不负责,没有完成任务的小组和个人,要适当降低劳动报酬,或者给以其他的处分。

三十二 、生产队对于社员的劳动,应该按照劳动的质量和数量付给合理的报酬,避免社员和社员之间在计算劳动报酬上的平均主义。

生产队应该逐步制订各种劳动定额,实行定额管理。凡是有定额的工作,都必须按定额记分,对于某些无法制订定额的工作,可以按照实际情况,采用评工分的办法。

在制订劳动定额的时候,要根据各种劳动的技术高低、辛苦程度和生产中的重要性,确定合理的工分标准。农忙期间,农业劳动的报酬,应该高于平时。农业、畜牧业中有技术的劳动的报酬,应该高于普通劳动。手工业、林业、渔业、盐业、运输业等专业劳动的报酬,应该按照和农业劳动不同的标准计算。

生产队制订、调整劳动定额和报酬标准,不仅要注意到农活的数量,尤其要注意到农活的质量,并且都要经过社员大会讨论通过。

生产队在一时还不能推行定额管理的地方,必须搞好评工记

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人民公社六十条(18).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精彩图片

热门精选

大家正在看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限时特价:4.9 元/份 原价:20元

支付方式:

开通VIP包月会员 特价:19元/月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fanwen365 QQ:3701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