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性详细规划交通影响评估标准技术研究(16)
时间:2025-04-28
时间:2025-04-28
应对轨道交通接驳设施布局和规模、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设置、轨道交通车站位置与用地规划提出建议。对于外围区及郊区轨道交通车站,应分析开通接驳巴士的必要性,并根据用地规划提出合理的线路走行路径。
(2)公共汽(电)车
评估内容
评估公交首末站、中途站布局、公交专用道、公交场站的布局等设施的布局、规模、设计是否合理。
评估标准
公共汽车首末站和场站应满足专业规划要求。用地规模应满足规划线路使用和停放要求,首末站选址应选择在紧靠客流集散点和道路客流主要方向的同侧,选择靠近人口比较集中、客流集散量大的地方。用地形状应满足运营组织要求,满足公交车辆进出交通组织和人车分流组织要求。
规划公交专用道的路段,需要为公交专用道预留车道宽度。
设置港湾式车站的路段,道路断面应满足设计要求。
评估建议
公交中途站覆盖率应满足便捷性,内环内300米覆盖率应达到90%以上,内外环之间500米覆盖率应达到90%以上。郊区新城和城市化地区应不低于内外环之间。
根据需求预测结果判定规划范围内主要的客流走廊和客运需求,提出相应的公交线路及运能的匹配要求。
(3)出租车
评估内容
评估规划范围内设置出租车停靠站的选址、停靠站用地规模的合理性,并提出交通组织的建议方案。
评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