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8)
时间:202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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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6.3.4 临建区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6.3.4的规定:
表6.3.4 临建区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
6.3.5 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6.3.5的规定:
1 给水管网宜布置成环状;
2 临时室外消防给水主干管的直径不应小于DN100; 3 给水管网末端压力不应小于0.2MPa;
4 室外消火栓沿在建工程、办公与生活用房和可燃、易燃物存放区布置,距在建工程用地红线或临时建筑外边线不应小于5.0m;
5 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m;
6 消火栓的最大保护距离不应大于150m.
6.3.7 建筑高度大于24m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超过30000m3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6.3.8 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6.3.8的规定:
表6.3.8 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
6.3.9 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竖管的设置位置应便于消防人员取水和操作,其数量不宜少于2根;
2 消防竖管的管径应根据消防用水量、竖管给水压力或流速进行计算确定,消防竖管的
给水压力不应小于0.2MPa,流量不应小于10L/s;
3 严寒地区可采用干式消防竖管,竖管应在首层靠出口部位设置,便于消防车供水。竖管应设置消防栓快速接口和止回阀,最高处应设置自动排气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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