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5)
时间:202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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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消防车道
3.3.1 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3.3.2 下列建筑应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在其长边一侧设置临时消防救援场地:
1 建筑高度大于 24m的在建工程;
2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占地面积大于 3000m 2的在建工程(单体); 3 栋数超过 10栋,且成组布置的宿舍和办公用房。
消防救援作业场地的宽度不应小于4m,与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净距不宜超过5m。 3.3.3 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车道应满足消防车接近在建工程、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和可燃、易燃物品存放区的要求;
2 消防车道的净宽和净空高度分别不应小于4m;
3 消防车道宜设置成环形,如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尺寸不小于15m×15m的回车场;
4 消防车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志。
4 临建设施
4.0.1 办公用房、宿舍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层数不应超过 3层,每层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300m 2;
2 办公用房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 B2级,宿舍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不应 低于 B1级;
3 层数为 3层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 200m 2时,其疏散楼梯的数量不应少于 2部,房间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最大疏散距离不应大于25m,楼梯的净宽不应小于1.1m。
4.0.2 食物制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和易燃、易爆物品库房等生产性用房应为 1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300m 2,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应为 A级。
4.0.3 临时建筑房间内最远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5m;门应朝疏散方向开启,房门净宽不应小于0.9m,房间建筑面积超过 50m 2时,房门净宽不应小于1.2m; 临时建筑走道一侧布置房间时,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m;两侧均布置房间时,不应小于1.5m。 4.0.4 当宿舍采用难燃材料、办公用房采用难燃和可燃材料建造时,应每隔 30m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0.5h的不燃材料进行防火分隔。宿舍房间的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底面基层。
5 在建工程的安全疏散
5.0.1 在建工程应设置临时疏散通道。 临时疏散通道可利用在建工程结构已完的水平结构、建筑楼梯,也可采用不燃及难燃材料制作的其他临时疏散设施。 对于房屋建筑,作业位置距疏散通道出入口的最大疏散距离不应大于30m。 5.0.2 疏散通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疏散通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h;
2 室内疏散走道、楼梯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0.9m;疏散爬梯、斜道的最小净宽不应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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