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5-04-20
时间:2025-04-20
制度名称
财务管理制度
责任部门
会计部、资金部
2011 年与 2010 年制度相比主要修改的内容 第五条修改 “宁夏瀛海集团设置集团总部财务管理机 修改为: 修改 构:财务总监、总会计师、集团审计部、集团会计部、集团 资金部。主要负责指导、管理、监督控股公司和委托经营公 司严格按照会计政策、 税收法规进行财务和税收、 资金核算。 ”
修改内容详见后附制度。
主要 修改内容
修改时间
2010 年 12 月 1 日
特别说明
2011 年制度以此页附后内容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集团大发展,提高集团整体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以及各公司章程,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均应符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会计核算办法遵照本制度的具体会计核算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宁夏瀛海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参股公司以及关联公司。
第四条 宁夏瀛海集团设置财务总监,全面管理宁夏瀛海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参股公司以及关联公司的财务工作。
第五条 宁夏瀛海集团设置集团总部财务管理机构:财务总监、总会计师、集团审计部、集团会计部、集团资金部。主要负责指导、管理、监督控股公司和委托经营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政策、税收法规进行财务和税收、资金核算。
第六条 审计部主要职能:1、经济监督;2、经济评价;3、经济鉴证,其目的加强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严肃财经纪律,杜绝徇私舞弊;提高集团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提高集团整体经济效益;促进集团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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