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精细化管理全案-质量管理+5s(6)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工厂精细化管理全案-质量管理+5s
第3章 提案实施程序
第5条 提案人或提案部门应填写规定的提案表,必要时另加书面文字或图表说明,交予人事行政部。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提案改善表
姓名 提案改善类别 目前现状及
存在的问题
建议改善的内容
改善后的预期效果
1.提案内容所涉及的目前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应详细描述,必要时配以图表、样品或文字说明
说明
2.改善方案应具体、可行,必要时配以图表、样品或文字说明 3.预期效果应尽量明确
4.现行方法、改善方案、预期效果如不够填写,可另附纸说明
第6条 行政人事部将汇总的提案交予审核小组。
第4章 提案受理与审查
第7条 审核小组对提案进行编号、登记。
第8条 审核小组初审提案,必要时应与提案人联络,了解提案内容,并做出初步裁定。其结果分为可行、参考或不可行三种。
第9条 将审核结果为可行的提案交至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做出最终的裁定。
第5章 提案处理
第10条 对裁定结果为可行的提案,予以采用并交由相关部门实施。
第11条 需保留的提案,经过审核委员会综合考虑后再做决定,同时将保留理由告知提案人或提案部门。
第12条 对于不可行的提案,将原件返回给提案人或提案部门。
第6章 改善提案实施与追踪
所在岗位
所属部门
提案时间
□工程类 □产品类 □管理类 □其他(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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