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精细化管理全案-质量管理+5s(20)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工厂精细化管理全案-质量管理+5s
3.复印文件、资料要填写“文件复印、打印、传真申请单”,并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 第6条 质量记录管理。
1.质量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有关质量记录的收集、整理、编目、保管、存放和每年定期归档工作。 2.填写质量记录时,要做到填写正确、字迹清楚、签署完整和能够准确识别。 3.对质量记录要妥善保管,防止损坏和丢失。 4.外单位查阅质量记录时要征得部门经理的同意。
第7条 本办法由质量管理部制定和检查,解释权归质量管理部所有。 第8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编制日期 修改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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