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19)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各项重点传染病的防控措施。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开展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处臵和疾控机构的疫情报告工作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五是进一步加强对消毒产品、涉水卫生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加大消毒产品、涉水产品抽检工作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和不合格产品。
(五)积极探索打击非法行医长效机制。一是调整卫生监督资源,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监督效能,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覆盖率,及时发现和消除工作死角、问题隐患。二是做好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转办、督办和承办工作。把群众投诉举报作为发现非法行医问题的重要线索,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三是加强与公安部门的配合,逐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抽查制度、暗访制度、举报制度、联合办案制度等长效机制,规范涉嫌犯罪的非法行医及“两非”案件移送工作,加大案件移送力度。加强舆论监督、社会监督,营造打击非法行医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加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建立相对稳定的卫生监督信息报告人员队伍,形成自上而下分工明确的信息报告网络。做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培训指导,认真部署,明确责任,逐级做好数据的催报和审核,确保按时保质地完成信息报告工作。
八、考核指标体系
(一)工作量指标
1、监督覆盖率。根据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规定和省有关职业卫生、生活饮用水、消毒产品以及医疗机构监管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经常性和专项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①公共场所:责任区域内管理相对人监督覆盖率≥100%,其中:那大城区每年至少监督2次,农村地区每年至少监督1次;游泳场馆季节性监督不少于4次;住宿业单位按照量化分级等次监督:A级2次/年、B级3次/年、C级4次/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