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12)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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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核方法和方式:实行层级考核制度。评议考核领导小组对各职能科室进行考核;各职能科室对本科室人员进行考核。卫生监督执法考评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可以通过抽查案卷、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现场检查、工作报告、业务测试等方式进行;日常考核结果按照一定比例计入年度考评成绩。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卫生监督执法考评应评定为不合格:
(一)出现重大卫生监督执法过错造成严重影响,经查证属实的;
(二)法定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弄虚作假的;
(三)卫生监督工作情况或信息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其他严重违法违规情形的。 七、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散布有损于国家声誉的言论,泄露国家秘密;
(二)以言代法,随意解释,有法不依;
(三)索贿受贿,以权谋私;
(四)隐瞒伪造证据,执法犯法;
(五)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七)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八)其他违法乱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