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执法资格考试案例(适用于所有警种)(18)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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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涉嫌抢劫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之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
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构成抢劫罪。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盗窃后,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将对其实施抓捕联防队员殴
打至轻伤,属于转化型抢劫罪。
2、笔记本电脑、匕首属于物证;对犯罪嫌疑人制作的讯问笔录属于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和辩解;对报案人制作的询问笔录、对受伤联防队员制作的笔录属于被害人陈述;对受伤联
防队员进行的伤势鉴定、对涉案笔记本电脑进行的鉴定属于鉴定结论(鉴定意见);对现场进
行的勘察属于勘验、检查笔录。
3、不符合要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第三十一条规定,
犯罪行为人停止实施犯罪,服从公安民警命令,或者失去继续实施犯罪能力的,应当立即停
止射击。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制服,且停止反抗并服从人民警察命令,此时民警开枪
将嫌疑人打伤不符合规定。
【案例14】2013年2月,A县公安局接到署名为何某的举报信,信中反映:
A县工商局副局长张某自2009年开始,出卖企业法人代表登记信息,获利丰厚。
张某还接受多家信息咨询公司的贿赂,并和B信息咨询公司的女副总李某有不
正当的男女关系。张某的小舅子周某仗着姐夫的关系,长期纠结社会闲散人员,
在A县兴农菜场向摊贩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摊贩敢怒不敢言,社会影响极
为恶劣。信中还留有举报人何某的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并要求公安机关对
其身份信息予以保密。
接到举报信后,A县公安局认为:张某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该案以检察
院管辖为宜。遂电话告知举报人何某另行向A县人民检察院举报。何某不以为
然,坚决要求A县公安局立案调查,否则将举报信内容在网上公布。A县公安局
对此不予理睬,2013年3月10日,A县一知名网上论坛出现署名为“知情人”
的两篇帖子,题目是《“黑”工商局长乱搞男女关系》、《官官相护何时休?》,
内容正是反映A县工商局副局长张某倒卖个人信息、受贿,并重点描述了张某
与B信息咨询公司女副总李某的不当正男女关系细节,文中还提到群众控告无
门,公安局袒护不纠,纵容黑恶势力。
3月11日,A县纪委决定对张某展开调查,并于同日决定移送司法机关,A
县人民检察院随后以张某涉嫌受贿罪对其立案侦查;12日,A县公安局以张某
涉嫌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对起立案侦查。13日,办案机关对张某执
行刑事拘留。14日,张某的辩护律师季某向办案单位提出:张某系A县、C市
两级人大代表。16日,办案机关对张某变更了强制措施。19日,张某失踪,办
案单位对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查找其下落。21日,张某躲到其驾驶员王某家
中,并拿出其售卖他人信息所得100万元现金让王某藏好,并承诺:只要王某
负责好他的日常生活,不向办案机关告发,让他顺利躲过这一阵,他将给王某
50万元作为酬谢。王某答应了,并把张某安排在自己邻县亲戚家中。
经查:张某从2009年1月担任A县工商局副局长开始,以每条0.5元-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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