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执法资格考试案例(适用于所有警种)(17)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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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持刀向乙索要财物,乙在暴力威胁下将财物交于甲。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2)甲将乙捆绑并向乙家属索要财物,并称乙的家属不给钱就撕票。甲的行为构成绑
架罪。(3)甲出于猥亵女子的目的,违背女子的意志强行乱摸该女子胸部、阴部,后因该女
子喊叫甲逃跑。甲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4)张某、刘某对甲的行为构成刑讯逼供罪。
(5)根据刑诉法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规定,侦查机关利用殴打等暴力手段取得的犯
罪嫌疑的供述予以排除。所以甲的供述予以排除,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案
件事实的可以定罪,所以对于甲的抢劫与绑架犯罪行为仍可认定;而强制猥亵妇女罪,没有
其他证据证明,因而不能成立。
(6)因甲的强制猥亵妇女罪不能认定,甲的特别自首也不成立。
(7)张某、刘某在发现该小轿车时,根据公安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
程,应及时和所属机关联系,汇报情况请求增援。甲使用枪支前未进行口头制止,违反规定,
该路段车流量大,使用枪支后会造成交通事故等严重后果,在此种情况下不能开枪,应使用
其他强制措施让甲停车。该小轿车侧翻后,甲擦伤出血,应先对甲进行救治。
【案例13】2012年4月10日晚,某派出所接辖区居民报警称,其家中出
现一个小偷,小偷被发现后,携带盗窃的红色笔记本电脑(价值人民币10000
元)正准备逃跑,报警人向民警详尽的描述了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民警带
领联防队员迅速赶至现场,发现一名携带红色笔记本电脑、且符合犯罪嫌疑人
特征的男子正在从报警人家中院墙往外翻出。民警遂带领联防队员对该犯罪嫌
疑人进行抓捕,该犯罪嫌疑人为迅速逃离现场,遂在地上捡起一把匕首将抓捕
其的一名联防队员捅致轻伤。后民警鸣枪示警并会同联防队员将犯罪嫌疑人制
服,将匕首缴获,犯罪嫌疑人停止反抗并服从民警的命令,此时,民警开枪将
犯罪嫌疑人左腿打伤。后民警针对现场进行勘察并制作了现场勘验、检查笔录,
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制作了讯问笔录,对报警人询问制作了询问笔录,对受
伤的联防队员进行伤势鉴定并对其制作了相应的笔录,对涉案笔记本电脑进行
了相应的物价鉴定。
【问题】
1、从以上案例中分析,该名犯罪嫌疑人涉嫌什么罪名?依据是什么?
2、该案中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涉嫌上述罪名的证据由哪些?其分别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那些证据种类?
3、结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
本案中民警在犯罪嫌疑人被制服后使用枪支将其击伤是否符合要求?依据是什
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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