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执法资格考试案例(适用于所有警种)(16)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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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
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
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
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
利。
该案中甲、乙系未成年人,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
场的,也可以通知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
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案例12】甲在2007年12月10日开小轿车前往A市。行驶途中,行人乙
拦车要求搭乘,甲同意。甲见乙提包内有巨额现金,遂起意图财。车行驶到某
偏僻处时,甲遂掏出一把匕首架在乙的脖子上,让乙把包内巨额现金拿出,乙
遂把包内5万元全部拿出。甲看到乙很爽快,遂起进一步敛财的念头。甲将乙
用绳索捆绑。并打电话给乙的家属,让乙的家属拿5万元赎人,并不让报警,
报警就撕票。乙的家属按照甲的要求在去往A市某路段将5万元交于甲,甲当
场将乙释放,后甲开车迅速向A市逃窜。乙遂报警,侦查人员张某、刘某二人
在去A市的路段发现了逃窜的该小轿车,当时该路段车流量较大,张某、刘某
为了防止其逃跑直接用枪打破该小轿车的前轮胎,造成该小轿车侧翻,但甲擦
伤出血受轻微伤,后张某、刘某二人直接将甲带至公安机关进行审查。
讯问过程中,虽有乙和其家属的指认并查获赃物,但甲拒不交代。侦查人
员张某、刘某对此十分气愤,对甲进行殴打,致甲轻伤。在这种情况下,甲供
述了以上犯罪事实,同时还交代了其在A市所犯的以下罪行,2006年8月的一
天晚上其在A市一巷道内行走时发现一女子非常漂亮,且穿着暴露,遂其色心,
想摸该女子,其上前对该女子胸部、阴部等处乱摸。后该女子喊叫,甲逃跑。
该女子当时没有报案,后经公安机关寻找也未能找到该女子核实情况。本案移
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甲称其认罪口供均系侦查人员张某、刘某对他刑讯逼
供所致,推翻了以前所有的有罪供述。经检察人员调查核实,确认了侦查人员
张某、刘某对甲刑讯逼供的事实。
【问题】
请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公安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
规程的有关规定,对上述案例中甲以及侦查员张某、刘某的各种行为及相关事
实分别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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