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考前冲刺(必考(3)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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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还浓缩了教材中所有精华的重点内容,将教材重点难点一网打尽,并结合历年试题的命题方向、命题思路,使考生对知识点的重要程度及考试类型一目了然。看完通过绝对没问题。
为人对法律规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而未采用的,其所进行的法律行为则不产生法律效力。
(1)书面形式可分为一般书面形式和特殊书面形式。特殊书面形式主要包括公证形式、鉴证形于一般书面形式。
(2)其他形式主要有视听资料形式和沉默形式。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他证据证明该民事行为符合《民法通则》规定的实质有效要件的,可以认定有效;一方当事人向对
方当事人提出民事权利的要求,对方未用语言或文字明确表示意见,但其行为表明已接受的,可以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2.法律行为的实质有效要件
(2)意思表示真实。这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是其自觉自愿作出的,同时与其内心所表达的意
应产生法律效力,例如: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是基于胁迫、欺诈的原因而作出的,则因其不能真实反
映行为人的意志而不产生法律上的效力;行为人基于某种错误认识而导致意思表示与内心意志不一
致的,则只有在存在重大错误的情况下,才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行为人
故意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则该行为人无权主张行为无效,而善意的相对人或第三人可根据情
况主张行为无效。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相关考点】票据行为的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①行为人必须具有从事票据行为的能力;
②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或无缺陷;③票据行为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④票据行
为必须符合法定形式。
(四)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1.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这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条件,并以将来该条件的成就(或发生)或不成就(或
不发生)作为法律行为生效或不生效的根据。
(1)所附条件可以是事件,也可以是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
应当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当事人恶意促使条件成就的,应当认定条件没有成就,当事人恶意阻止
条件成就的,应当认定条件已经成就。
(2)能够作为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事实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将来发生的事实,已发生的事
实不能作为条件;二是不确定的事实,即条件是否必然发生,当事人不能肯定;三是当事人任意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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