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考前冲刺(必考(15)
时间:202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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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
记机关申请登记。
3.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七、年度检验
公司登记机关于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对公司进行年度检验。
八、证照和档案管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者《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分公司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
2.
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
1.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
数没有规定下限,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可以为“1个”或“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既可
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注册资本是指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出资额,即经登记机关登记
确认的资本。《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
出资额,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2)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期限。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得分期缴付出资外,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
(3)股东出资方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
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估机构对该财产评估作价。评估确定的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
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
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以设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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