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考前冲刺(必考(13)
时间:202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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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法人财产权
1.法人财产权
法人财产权是指公司拥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法人财产,并依法对财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
处分的权利。在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投资,或者占用、支配公司的资金、财产。
(1)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
其规定的限额。
(2)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过半数通过。
(3第二节 公司的登记管理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未经公司
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一、登记管辖
我国的公司登记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司登记机关实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三级管辖制度。
二、登记事项
(一)名称
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只能使用一个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
“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
或者“股份公司”的字样。
(二)住所
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
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三)法定代表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四)公司类型
公司登记的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
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五)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是股东选择的公司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服务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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