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考前冲刺(必考(12)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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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还浓缩了教材中所有精华的重点内容,将教材重点难点一网打尽,并结合历年试题的命题方向、命题思路,使考生对知识点的重要程度及考试类型一目了然。看完通过绝对没问题。
第一节 公司法律制度概述
一、公司的概念和种类
(一)公司的概念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
法人。
1.依法设立
这是指公司必须依法定条件、法定程序设立。
2.以营利为目的
公司设立以经营并获取利润为目的,而且要求公司有利润时应当分配给股东。
3.以股东投资行为为基础设立
注册资本来源于股东的投资,因此没有股东的投资行为就不能设立公司。
4.具有法人资格
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要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债务承担责任。
【相关考点】企业内部组织,如分公司、分厂、车间等分支机构或生产单位,虽无独立法律人
格,但在一定条件下也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公司法的概念与性质
公司法是规定公司法律地位,调整公司组织关系,规范公司在设立、变更与终止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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