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导则(试行)》20(13)
时间: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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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
第六十三条 建筑起重机械的各级保养内容(建筑起重机械保养规程略): (一)例行保养(日常保养)
工作前、中、后进行的保养工作,主要内容是认真检查设备,以清洁润滑为主。 (二)初级保养(每月一次)
在清洁、润滑的基础上,对设备进行调整紧固,加注润滑剂(油),更换少量的易损零件。
(三)高级保养(工作一年内一次或配合设备转场时)
除进行初级保养的内容外,要进行部分总成解体清洗、检查传动机构、制动机构,更换或修复不符合要求的零件。
第六十四条 建筑起重机械定期检查,应结合各级保养作业进行,并填写下列记录《设备点检记录表》(见表6-1):
(一)日常点检。由操作人员按照《设备点检记录表》逐点逐项进行检查,按照《设备点检记录表》(见表6-1)要求以各种符号进行记载。检查中发现问题,应立即消除。
(二)定期点检。定期点检是在机械运行一定时间后进行的逐点检查,以专业维修人员为主,操作人员参加,定期对机械进行检查,检查发现机械出现异常、损坏及磨损等情况进行修理,并在《设备点检记录表》(见表6-1)上作出记录。
(三)专项检查。专项检查是定期点检的补充和完善,通过定期检查尚不能掌握的情况,有必要作进一步检查的机械关键部位由机械技术人员组织维修和操作人员参加,根据检查情况,填写专项检查记录(见表6-2),并有针对性地安排维修防止事故发生。
第六十五条 建筑起重机械的修理,除进行各级保养或定期检查外,还要视情况进行机械设备的小修,项修和大修,达到降低故障率,保证机械完好率,并根据检修的情况填写记录。
(一)小修。机械设备使用和运行中突然发生的或日常点检和定期检查发现的有故障部位和零件,进行更换或修理,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行。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6-3)
(二)项修。对机械设备修理和保养中,对机械零件磨损接近极限而不能正常工作的个别总成,进行修复或更换不合格的零部件。填写《安全保护装置定期检验、检修记录》(表6-4)、《建筑起重机械定期维护、保养记录》(表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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