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中国法制史》重点笔记(2)
时间: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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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中国法制史》2008年版0223笔记重点
在剥削阶级法制中还可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初创阶段,鸦片战争到清末。 第二阶段:发展阶段,南京临时政府到北洋政府时期。 第三阶段:成熟阶段,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综观中国近现代法制,在以下四个方面表现得比较明显: 首先:法制的指导思想以西方的法制思想为主,主张自由、平等、民主,
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人权、树立法制的权威等。
其次:法典的结构不再诸法合体,而是各法独立,都以宪法或部门法法典
(除行政法以外)的形式出现。
再次:法律内容不再礼法结合、维护等级特权,而是强调民主、自由和平
等。
最后:在司法方面,不再是司法与行政合一、司法依附于行政,而是司法
独立,同行政并立,互相制约。
中国现代法制中,还有根据地人民民主政权的法制。
这一法制的发展大致可分为: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和
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
第一章 中国法的起源与夏、商的法律制度
(约前21世纪——前11世纪)
相传约公元前21世纪,禹传位给自己的儿子启,突破“禅让制”的传统,代之以“家天下”的王位世袭制,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国家“夏朝”。
汤建立商朝(殷yǐn朝),商朝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有文字可考的朝代。
第一节 中国法的起源与夏朝的法律制度
一、中国法的起源
原始社会虽不能产生体现国家意志的法,但却产生了法的胚胎形态——氏族习惯。
法的起源,实质上是氏族习惯向奴隶制习惯法的质变过程。
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自然条件比较优越,水源丰富、土壤肥沃,非常适合农业生产。
中国先民最初的这种生活状况,决定了法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行为规则及制裁方法。
(一)礼化为法:礼是中国先民生活中最重要的规则之一。
礼原来是祭祀时盛玉的器具,后来祭祀时用的酒也称之为礼,再后来祭祀之事统称为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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