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中国法制史》重点笔记(11)
时间: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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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中国法制史》2008年版0223笔记重点
秦灭六国,建立秦朝,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王朝。这一时期法律制度的重点是:以法家思想为指导思想;律、制、诏等主要法律形式;较繁杂的刑罚体系;区分故意与过失、诬告反坐、犯罪连坐等刑法原则;廷尉等中央司法机构的建立;公室告与非公室告。
第一节 秦朝的法律指导思想
秦朝以法家思想为法制指导思想,主要包括“事皆决于法”、“法令由一统”、“轻罪重刑”等几个方面。
第二节 秦朝的立法概况
一、法制概况
1975年12月,在湖北省云梦县城关睡虎地发掘了十二座战国至秦朝的墓葬,其中的11号墓葬中出土了大量秦朝竹简,这批竹简统称为“睡虎地秦墓竹简”简称“云梦竹简”。
云梦秦简内容共分为六类十种 第一类:私人摘抄的秦律,《秦律十八种》、《效律》和《秦律杂抄》三种。 第二类:官方对法律的解释说明,如《法律答问》。 第三类:国家对治狱、讯狱的一般原则和法律公文程式的规定,其中附有
某些典型式例,如《封诊式》。
第四类:地方长官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告,如《语书》。 第五类:私人记的有关国家和个人经历中的大事,以及要求官吏遵守的一
些行政规则和要求,如《为吏之道》。
第六类:类似后世的农历、卜筮的书籍,如《日书》甲种和《日书》乙种。
二、主要的法律形式:律、令、制、诏
(一)律: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由朝廷正式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具有较强的稳定性。 (二)制、诏:制、诏是皇帝针对某事发布的带有规范性质的命令。效力一般高于其它法律形式,具有较强灵活性。
(三)式:即格式、程式,是关于国家机关在某些专门工作中的程序、原则及有关公文程式的法律文件。
(四)法律答问:是以问答的形式,利用案例的方式,对法律内容、法律适用及诉讼程序等问题作出具体说明。
(五)廷行事,是一种成例,是司法机关对案件进行审理判决的先例,可作为审理判决案件的法律依据。
第三节 秦朝法制的主要内容
一、刑事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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