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理论体系(8)
时间: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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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法华人艺术家熊秉明先生,关于中国书法的经典论著。
自己的风格。苏、黄的“无法”论,是针对唐楷而言。画家而兼从政。
宋代书法家所追求的“潇洒”、“信手”含有游戏遣兴的成分。宋代书法家个人抒情和当时的哲学风气和文学风气是相关联的。宋代重义理,是要求把握到句字所包含的内容,体验古人的基本精神,如陆九渊、朱熹所说,若能把握到这中心思想,那么“六经皆我注脚”。否则一切学问,只是支离破碎的知识。古人已往往着的是我,受用者是我,最后的标准在我。表现在书法上,便是不模仿古人,力求凭自己的美感经验创作,形成自己的风格。但朱熹反对,提出蔡襄之前有典则,米、黄一出,世态衰下。实则典则应该经我再发现,再创造,如果不活在自己的经验中,典则只是一种束缚。
无论是观察自然,应付人事,或是进行艺术创作,都应该凭自己的敏感与直觉,不依赖古人的框框,反映在书法上,就是“天真烂漫”。理会书法艺术的真髓,相信自己的敏感,任随自己的性情,放手去写,则无往而不利。
宋代抒情主义书法中,岳飞把爱国主义***融入其草书。陆游书法也具有强烈的个性,杨凝式布字的疏散,有放任劲朗的一面。
五 丑怪的赞歌
(苏轼:貌妍容有颦,璧美何妨椭。米芾:要之皆一戏,不当问共拙。黄庭坚:虽其痛处,乃自成妍。)
罗丹说:“在艺术里,是个性的便是美的。”韩愈是在中国文学上意识地追求过丑怪之美的。刘熙载《艺概》:“昌黎每以丑为美。”他曾经着意用了很艰涩难读的句法来描写许多怪异恐怖,灰暗惨淡的事物和意象,在那中间使人感到生命的战粟。
杜甫虽不曾故意追求丑怪,但他不惮把丑怪悲惨放入诗中,吴道子同样,丑怪与不怖也供给他描绘刻画的酣兴。米芾论颜“为后世丑怪恶札之祖”。《 祭侄稿》棱角倔强,粗细对比,涂抹重叠,写时的心情是十分沉重的。
明末清初的傅山,不但书法丑怪,理论也倡导“四宁四勿”。他其实也能作出典丽优美的书和画,且从性格上也是偏好此类的但是后来的生活经验使他完全改变了。晚年的书法,每行的字连作一条盘行缭绕的长索,带笔和实笔一样粗细,取消点画的顿挫,正是清宋曹《书法雅言》所说的丑怪之书。刘熙载《书概》:“怪石以丑为美,丑到极处,便是美到极处。一丑字中丘壑未易尽言”。
明代书法中,除了台阁体与三沈、二宋、文董之外,还有狂草派。着意求奇,求怪,求丑。祝允明就有这种倾向。不过他的翻腾变化,仍在规矩之中。解缙、张弼、徐渭、陈淳、许友等人则是力求丑怪的。他们最称意的字,他们的发展方向,或者他们理想到达的字,则是一种惊骇人的粗服蓬头模样。从丰坊《书诀》来看,当时的宁丑派实在是一种有力的潮流。项穆也是反对态度。他用了“俚词”。如果“俚词”是指市民的艺术口味,是恰当的。明代是产生三大小说和三言两拍的时代。戏曲、说唱、小说都面向现实,不惮对淫秽、压榨、迫害、贪婪及各种社会丑态做尽情的描绘。书法中的他们同样也不怕俗,不怕丑,用厉笔恶墨挥扫个人胸中阴暗的沉积。
清梁谳说:“明尚态”。态是外在的形态。尚态就是做形式上的追求。这种追求表现在相反的两个倾向上,一是维美的,一是宁丑的。艺术并不只是在闲雅中产生的。黄道周临刑前创作,先小楷,次行书,渐至则大字。中国美学传统一向为温柔敦厚的观念所主导,宁丑派为一般鉴赏家所不喜,所以流传较少。
六 疯狂
在抒情阶段,理智与感情是平衡的。在丑怪阶段,情感显然占了上风。作者处在强烈情感的震撼中,于是破坏传统规律,运用了扭曲变态与过分夸张的手法来表现,更进一步,作者的内心平衡丧失,便进入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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