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理论体系(11)
时间: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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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法华人艺术家熊秉明先生,关于中国书法的经典论著。
七 另一个理想——发强刚毅
儒家思想还能产生另一种人物。他们“知其不可而为之”,在遇到现实阻力的时候,必须发挥其“发强刚毅足以有执也”的一面,表现积极实践的精神,以悲歌慷慨的意气写可歌可泣的历史。颜真卿是其代表。他在书法上所锤炼成的形象,是像米开朗基罗雕刻一样的强有力的笔触和结构。
清代碑派书家也可以算做代表儒家这一精神的。他们在进入考据训诂之后,反抗之心并不因此灭绝,在站到古代金石训诂牛角尖的同时,发现了古朴、遒健的艺术形象。在实践上,引篆隶入楷,把日常的字体扭曲、古朴化,把生命提高到高一层的紧张、凝聚的状态。金农、郑燮、邓石如、桂馥、伊秉绶以及赵之谦、吴昌硕、齐白石都继承了这一传统。伊更多创造性,表现力强,大字壮伟厚重,笔画往往越出格子,侵入边缘留白,发出一种威临观者,震慑观者的气魄。文字内容和书法形式打锤成一体,是道德律的命令句,是棒喝。
八 个人风格与形式
项穆认为学习书法不在创造独特新奇的风格,而在于趋近“中和”这一最高标准,但行之过激,可以造成严重弊害,在艺术上是以教条主义扼杀个人创造。他认为学习者的本来性情必须加以克制裁节。在他心目中,“克己”并非完全抹杀个性,追求“中和”也并非要人人都写成王羲之模样。他也主张求变。“变”是宇宙事物的规律,他把真正的“变”名为“神化”。“变而化焉,圣且神矣”。他认为久之自然会有自己的特征形成而流露的,但他能容忍的“新”非常有限。
康有为是提倡儒教的正统人物,在书法上当然也脱不了儒家思想,但在个人风格上,他是“创新”的。他认为在各宗派书法中得到欣赏和玩味,能够扩大我们的眼界,丰富我们的内心,使我们的想象力更丰富,更自由,更矫健,从而影响到我们的创造力。
他确立的目标是创造自己的风格,是“新理异态”。他极端排斥端正平匀,他嘲讽唐楷。如果斤斤计较外形的合度,就要永远失去内在创造的火力和狂热。对于自由抒情的苏、米、唯美的赵孟复、放逸的董其昌,他也都有所排斥。他偏好雄强浑穆的一类。即“发强刚毅”的一类。这就是他的书法论的儒家底源。他赞成王羲之,不说“中和”,而说“奇变”。
九 技术与修养
项穆尽管“心正之外,岂有他哉”,但书法究竟是一艺术,他不能完全否定技术的重要性。但是,他认为技术训练不能和思想训练分开来。他把习字和心身修养联系起来。作书之前先养气。周星莲则讲作书能养气。项以养气为因,周以养气为果。
他对学习书法的步骤上,每言点画后必缀以伦理说辞。字的具体形象,紧紧黏附着精神的含义,技巧与修养决不可分。精神内容的充分表现固然是书法的终极目的,而就在学书的第一步,作字已经是操行的锻炼。
临帖摹仿,不只是求点画的肖似,而是要认识古人的精神品格,潜入古人的心灵生活,体味到点画产生于怎样的心理基础。清蒋骥亦有是论。所以“学书莫难于临古”。“临古”不是复制,而是知人。
学书即做人,是毕生的努力。项穆估计不会相信陶弘景提出的王羲之暮年有代笔人的说法的。
第五章 天然派的书法理论
一 道家精神
老子反对人为加于自然的各种作为,所以是反对艺术的。但艺术不能被废除。“美言不信”,但《老子》文有韵,有句法变化,仍有一定形式的美。如果有,《老子》的艺术观就是反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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